跳到主要內容區

[總務處]特殊教育學生交通車申請單(請務必請司機親自簽名確認)

【作者】 : 總務主任 【發佈日期】 : 2024-03-22 【資訊群組】 : 總務處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總務處
特殊教育學生交通車申請單(請務必請司機親自簽名確認)

1.特殊教育學生交通車以接送特殊教育學生優先,且不得影響本校特教學生上下學時間。
2.派車單請與司機親自確認派車時間,並於司機與本校簽定合約的值勤時間內執行勤務(平日6:30-10:30,13:00-17:00,假日休息)
3.若平日,需於非合約表定值勤時間派車,請先徵得司機同意彈性調整工時,但一天司機總執勤時間仍不得超過8小時為限。
4.載送人員有學生者,必須由一位(含)以上本校教師或職員陪同,不得只有學生搭乘。
公告單位: 總務主任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