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臺中市東區區公所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招募事宜,敬請踴躍報名參加
【發佈日期】 :
2026-04-17
【公告分類】 :
人事室
一、依據臺中市選舉委員會115年3月3日中市選一字第1150000232號函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辦理。
二、旨揭選舉訂於115年11月28日(星期六)舉行投票,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及三分之一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主任監察員為任或曾任公教人員,請貴機關轉知所屬,鼓勵現任公教人員踴躍擔任本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三、有關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配置,依 中央選舉委員會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第2次選務工作協調會議決議略以,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配置數,以每一投開票所配置工作人員11.5人為原則(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警衛人員各1人、管理員8人、預備員0.5人,不包括監察員)。
四、另有關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補假日 數,依行政院72年11月9日台72人政參字第30519號函意 旨,參加選務工作人員給予補假1天。
五、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工作費,依中央選舉委員會112年10月30 日中選人字第 11200260751號令訂定發布「選舉工作費支給數額基準」 所定標準支給,所辦理選舉之選舉票數量為 5張者,主任管理員為新臺幣(以下同)4,100元、主任監察員3,350元、管理員為2,700元、監察員2,400元、預備員 2,000 元;選舉票數量為3張者,主任管理員為新臺幣(以 下同)3,700元、主任監察員3,050元、管理員為2,400 元、 監察員2,200元、預備員2,000元。
六、敬請鼓勵貴屬同仁報名參加,並依附件工作人員名冊格式於 115年4月24日前免備文回傳電子郵件:gamed8899@taichung.gov.tw。
七、檢附「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及推薦機關學校負責人獎懲標準表」及「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各機關(單位)推薦投票所工作人員名冊(空白)」各1份。
二、旨揭選舉訂於115年11月28日(星期六)舉行投票,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及三分之一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主任監察員為任或曾任公教人員,請貴機關轉知所屬,鼓勵現任公教人員踴躍擔任本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三、有關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配置,依 中央選舉委員會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第2次選務工作協調會議決議略以,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配置數,以每一投開票所配置工作人員11.5人為原則(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警衛人員各1人、管理員8人、預備員0.5人,不包括監察員)。
四、另有關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補假日 數,依行政院72年11月9日台72人政參字第30519號函意 旨,參加選務工作人員給予補假1天。
五、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工作費,依中央選舉委員會112年10月30 日中選人字第 11200260751號令訂定發布「選舉工作費支給數額基準」 所定標準支給,所辦理選舉之選舉票數量為 5張者,主任管理員為新臺幣(以下同)4,100元、主任監察員3,350元、管理員為2,700元、監察員2,400元、預備員 2,000 元;選舉票數量為3張者,主任管理員為新臺幣(以 下同)3,700元、主任監察員3,050元、管理員為2,400 元、 監察員2,200元、預備員2,000元。
六、敬請鼓勵貴屬同仁報名參加,並依附件工作人員名冊格式於 115年4月24日前免備文回傳電子郵件:gamed8899@taichung.gov.tw。
七、檢附「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及推薦機關學校負責人獎懲標準表」及「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各機關(單位)推薦投票所工作人員名冊(空白)」各1份。
公告單位:
人事助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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