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115年縣外介聘期程及相關注意事項公告
【發佈日期】 :
2026-04-02
【公告分類】 :
人事室
一、自即日起,至人事室領取縣外介聘專用申請表,自行列印及影印者,其申請表不生效力。
二、4/9至4/13各縣市發布及更正縣外介聘學校名單。
三、4/10至4/20申請縣外介聘教師向原服務學校提出申請並上網填報資料及選填志願。
四、4/28縣外介聘積分審查(申請人需至現場):
1.地點:本縣文興國中。
2. 積分審查是當場審查(需檢附正本及影本),請於當場確認積分無誤,逾時恕不受理。
3. 申請教師於積分審查當日攜帶資料,依積分表審查項目之排序裝訂,正本及影本各1份,並由人事主任於影本上蓋「與正本相符」及人事室主任職章後至審查會場審核,教育局同意核予公假登記,惟課務自行調整。
4. 服務證明、在職證明及教師證正本為必備證件。
五、5/15縣外介聘結果通知各校組使用與審查說明會。
二、4/9至4/13各縣市發布及更正縣外介聘學校名單。
三、4/10至4/20申請縣外介聘教師向原服務學校提出申請並上網填報資料及選填志願。
四、4/28縣外介聘積分審查(申請人需至現場):
1.地點:本縣文興國中。
2. 積分審查是當場審查(需檢附正本及影本),請於當場確認積分無誤,逾時恕不受理。
3. 申請教師於積分審查當日攜帶資料,依積分表審查項目之排序裝訂,正本及影本各1份,並由人事主任於影本上蓋「與正本相符」及人事室主任職章後至審查會場審核,教育局同意核予公假登記,惟課務自行調整。
4. 服務證明、在職證明及教師證正本為必備證件。
五、5/15縣外介聘結果通知各校組使用與審查說明會。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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