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立竹北國民中學114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階段1-16次長期代課教師甄選簡章(1次公告分次招考)
【發佈日期】 :
2026-01-06
【公告分類】 :
人事室
壹、 本校114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階段1-16次長期代課教師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甄試)
貳、甄選科目(類)名額:
1.代課教師1名:社會領域(聘期依實際授課期間為準,每週授課約8節課)
叁、資格條件、報名及甄選時間
一、第1次甄選:
(一)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
(二)報名時間: 115年1月13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9時,逾時不予受理。
(三)甄選時間: 115年1月13日(星期二)上午9時1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9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二、第2次甄選:
(一)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二)報名時間:115年1月14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9時,逾時不予受理。
(三)甄選時間:115年1月14日(星期三)上午9時1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9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四)若第1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2次甄選。
三、第3次甄選:
(一)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二)報名時間:115年1月15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9時,逾時不予受理。
(三)甄選時間:115年1月15日(星期四)上午9時1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9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四)若第2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3次甄選。
四、第4次甄選:
(一)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二)報名時間:115年1月16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9時,逾時不予受理。
(三)甄選時間:115年1月16日(星期五)上午9時1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9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四)若第3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4次甄選。
五、第5次甄選:
(一)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二)報名時間:115年1月19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9時,逾時不予受理。
(三)甄選時間:115年1月19日(星期一)上午9時1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9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四)若第4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5次甄選。
六、第6次甄選:
(一)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二)報名時間: 115年1月20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9時,逾時不予受理。
(三)甄選時間: 115年1月20日(星期二)上午9時1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9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四)若第5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6次甄選。
七、第7次甄選:
(一)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二)報名時間: 115年1月21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9時,逾時不予受理。
(三)甄選時間: 115年1月21日(星期三)上午9時1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9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四)若第6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7次甄選。
八、第8次甄選:
(一)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二)報名時間: 115年1月22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9時,逾時不予受理。
(三)甄選時間: 115年1月22日(星期四)上午9時1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9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四)若第7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8次甄選。
九、第9次甄選:
(一)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二)報名時間: 115年1月26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9時,逾時不予受理。
(三)甄選時間: 115年1月26日(星期一)上午9時1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9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四)若第8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9次甄選。
十、第10次甄選:
(一)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二)報名時間: 115年1月28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9時,逾時不予受理。
(三)甄選時間: 114年1月28日(星期三)上午9時1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9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四)若第9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10次甄選。
十一、第11次甄選:
(一)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二)報名時間: 115年1月29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9時,逾時不予受理。
(三)甄選時間: 115年1月29日(星期四)上午9時1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9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四)若第10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11次甄選。
十二、第12次甄選:
(一)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二)報名時間: 115年1月30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9時,逾時不予受理。
(三)甄選時間: 115年1月30日(星期五)上午9時1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9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四)若第11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12次甄選。
十三、第13次甄選:
(一)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二)報名時間: 115年2月3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9時,逾時不予受理。
(三)甄選時間: 115年2月3日(星期二)上午9時1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9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四)若第12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13次甄選。
十四、第14次甄選:
(一)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二)報名時間: 115年2月4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9時,逾時不予受理。
(三)甄選時間: 115年2月4日(星期三)上午9時1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9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四)若第13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14次甄選。
十五、第15次甄選:
(一)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二)報名時間: 115年2月5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9時,逾時不予受理。
(三)甄選時間: 115年2月5日(星期四)上午9時1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9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四)若第14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15次甄選。
十六、第16次甄選:
(一)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二)報名時間: 115年2月6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9時,逾時不予受理。
(三)甄選時間: 115年2月6日(星期五)上午9時1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9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四)若第15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16次甄選。
肆、第16次甄選未足額錄取,續辦下一梯次甄選,甄選簡章另行公告。
伍、持國外學歷報考者,需教育部認可,駐外單位查證屬實,並有證明文件者;各梯次報名人員如以「國外學歷」作為「大學以上畢業」之報名資格者,請於報名時檢附相關證件以供採認(請參考陸、報名方式第六點,如有任一項缺漏,恕無法採認,不予受理報名)。
陸、報名地點:竹北國中人事室【新竹縣竹北市中正西路154號、電話:(03)5552064轉 27】。
柒、餘未盡事宜,請詳參閱簡章。
貳、甄選科目(類)名額:
1.代課教師1名:社會領域(聘期依實際授課期間為準,每週授課約8節課)
叁、資格條件、報名及甄選時間
一、第1次甄選:
(一)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
(二)報名時間: 115年1月13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9時,逾時不予受理。
(三)甄選時間: 115年1月13日(星期二)上午9時1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9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二、第2次甄選:
(一)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二)報名時間:115年1月14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9時,逾時不予受理。
(三)甄選時間:115年1月14日(星期三)上午9時1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9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四)若第1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2次甄選。
三、第3次甄選:
(一)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二)報名時間:115年1月15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9時,逾時不予受理。
(三)甄選時間:115年1月15日(星期四)上午9時1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9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四)若第2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3次甄選。
四、第4次甄選:
(一)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二)報名時間:115年1月16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9時,逾時不予受理。
(三)甄選時間:115年1月16日(星期五)上午9時1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9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四)若第3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4次甄選。
五、第5次甄選:
(一)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二)報名時間:115年1月19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9時,逾時不予受理。
(三)甄選時間:115年1月19日(星期一)上午9時1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9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四)若第4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5次甄選。
六、第6次甄選:
(一)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二)報名時間: 115年1月20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9時,逾時不予受理。
(三)甄選時間: 115年1月20日(星期二)上午9時1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9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四)若第5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6次甄選。
七、第7次甄選:
(一)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二)報名時間: 115年1月21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9時,逾時不予受理。
(三)甄選時間: 115年1月21日(星期三)上午9時1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9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四)若第6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7次甄選。
八、第8次甄選:
(一)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二)報名時間: 115年1月22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9時,逾時不予受理。
(三)甄選時間: 115年1月22日(星期四)上午9時1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9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四)若第7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8次甄選。
九、第9次甄選:
(一)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二)報名時間: 115年1月26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9時,逾時不予受理。
(三)甄選時間: 115年1月26日(星期一)上午9時1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9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四)若第8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9次甄選。
十、第10次甄選:
(一)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二)報名時間: 115年1月28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9時,逾時不予受理。
(三)甄選時間: 114年1月28日(星期三)上午9時1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9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四)若第9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10次甄選。
十一、第11次甄選:
(一)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二)報名時間: 115年1月29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9時,逾時不予受理。
(三)甄選時間: 115年1月29日(星期四)上午9時1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9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四)若第10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11次甄選。
十二、第12次甄選:
(一)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二)報名時間: 115年1月30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9時,逾時不予受理。
(三)甄選時間: 115年1月30日(星期五)上午9時1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9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四)若第11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12次甄選。
十三、第13次甄選:
(一)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二)報名時間: 115年2月3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9時,逾時不予受理。
(三)甄選時間: 115年2月3日(星期二)上午9時1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9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四)若第12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13次甄選。
十四、第14次甄選:
(一)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二)報名時間: 115年2月4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9時,逾時不予受理。
(三)甄選時間: 115年2月4日(星期三)上午9時1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9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四)若第13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14次甄選。
十五、第15次甄選:
(一)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二)報名時間: 115年2月5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9時,逾時不予受理。
(三)甄選時間: 115年2月5日(星期四)上午9時1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9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四)若第14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15次甄選。
十六、第16次甄選:
(一)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二)報名時間: 115年2月6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9時,逾時不予受理。
(三)甄選時間: 115年2月6日(星期五)上午9時1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9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四)若第15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16次甄選。
肆、第16次甄選未足額錄取,續辦下一梯次甄選,甄選簡章另行公告。
伍、持國外學歷報考者,需教育部認可,駐外單位查證屬實,並有證明文件者;各梯次報名人員如以「國外學歷」作為「大學以上畢業」之報名資格者,請於報名時檢附相關證件以供採認(請參考陸、報名方式第六點,如有任一項缺漏,恕無法採認,不予受理報名)。
陸、報名地點:竹北國中人事室【新竹縣竹北市中正西路154號、電話:(03)5552064轉 27】。
柒、餘未盡事宜,請詳參閱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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