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務處]宜蘭縣佛光大學(宜蘭縣礁溪鄉林尾路160號)114年11月11日發生火災,經所在地消防機關案例分析1案,請本校同仁落實妥善用電管理
【發佈日期】 :
2025-12-09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總務處
一、依據本縣政府消防局114年12月2日竹縣消預字第1145011581號函及內政部消防署114年11月28日消署預字第1143326291號函辦理。
二、經旨揭案例分析,火災發生於該校○○樓○○室內部,經清理現場發現電源配線及插座等用電跡象及瓦楞紙箱燃燒殘留物,初步研判為電氣因素引燃火災,建議策進作為如下:
(一)勿堆放雜物或易燃物品於用電設備旁,電氣設備應定期維護,防範電氣火災應謹記遵守「五不一沒有」原則,包括用電「不」超過負載、電線「不」綑綁折損、插頭「不」潮濕汙損、電源插座「不」用不插、電器周圍「不」放可燃物以及「沒有」安全標章的電器不要使用。
(二)平時應落實自行檢查維護消防安全設備及防火避難設施,熟悉自衛消防編組之滅火、通報及避難流程,維護校園安全。
二、經旨揭案例分析,火災發生於該校○○樓○○室內部,經清理現場發現電源配線及插座等用電跡象及瓦楞紙箱燃燒殘留物,初步研判為電氣因素引燃火災,建議策進作為如下:
(一)勿堆放雜物或易燃物品於用電設備旁,電氣設備應定期維護,防範電氣火災應謹記遵守「五不一沒有」原則,包括用電「不」超過負載、電線「不」綑綁折損、插頭「不」潮濕汙損、電源插座「不」用不插、電器周圍「不」放可燃物以及「沒有」安全標章的電器不要使用。
(二)平時應落實自行檢查維護消防安全設備及防火避難設施,熟悉自衛消防編組之滅火、通報及避難流程,維護校園安全。
公告單位:
總務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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