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114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給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學業優秀及特殊才藝優秀)申請作業
114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給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學業優秀及特殊才藝優秀)申請作業
~~~~符合資格欲提出申請者,請於 9月16日前 向註冊組提出申請~~~~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4年8月12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5702723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給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辦理。
二、請符合申請資格之學校依照本要點規定,填妥申請表件(請參閱實施計畫)依限向本局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
三、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請學校進行初審並將申請文件彙整後,須依序裝訂,免備文,於114年10月3日(星期五)前逕寄(送)至本局提出申請 (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教育局學管科),信封上請註明(申請114-1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學業優秀】)。
(二)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個人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及團體賽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獲獎期間為114年4月16日至115年4月15日,請於114學年度第2學期再提出申請,屆時將另函知各校。
四、請學校確實審核申請學生應具有原住民身分,身份證明文件以能辨識原住民族身份即可,可提供戶口名簿影本或學籍系統查詢資料(截圖列印後蓋教務處之戳章),未具原住民身分者,則不符合申請資格。
五、相關訊息請逕至臺中市立長億高級中學網站,(https://cyhs.tc.edu.tw/index.php)首頁「校園重要公告」下載;如仍有疑問,學業獎學金相關問題,請洽陳先生(04)2270-4022分機109;才藝獎學金相關問題,請洽游小姐(04)2270-4022分機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