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4學年度國民中學未具藝術領域專長授課教師增能工作坊(中區)」資訊
【發佈日期】 :
2025-05-23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美術組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14學年度國民中學未具藝術領域專長授課教師增能工作坊(中區)」,請符合資格之教師參加,教育局同意核予參加教師公假登記。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5月1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1736號函辦理。
二、旨揭工作坊資訊摘要如下:
(一)研習日期:114年8月20日(星期三)至8月22日(星期五)。
(二)研習地點:臺中市立向上國民中學(403011臺中市西區美村路一段389號)。
(三)研習報名資格:未具藝術領域專長之教師,且於114學年度教授國民中學藝術領域課程,或對藝術領域課程教學有興趣者。依下列順序錄取:
1、未具備任一類藝術領域專長(視覺藝術、音樂或表演藝術)之教師,且於 114學年度教授國民中學藝術領域課程。
2、僅具有單一類藝術專長(視覺藝術、音樂或表演藝術)之教師,且於 114學年度教授國民中學藝術領域課程。
3、對國民中學藝術領域課程教學有興趣,且未具藝術領域專長之教師。
(四)報名方式:114年8月15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以電子郵件報名(郵件信箱:artsntua633@gmail.com,內文請註明姓名、服務縣市及任職單位、聯繫方式),依序錄取額滿為止。
三、其餘未盡事宜,請逕洽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藝術與人文教學研究所尹助理良豪(電話02-8275-1414分機282)。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5月1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1736號函辦理。
二、旨揭工作坊資訊摘要如下:
(一)研習日期:114年8月20日(星期三)至8月22日(星期五)。
(二)研習地點:臺中市立向上國民中學(403011臺中市西區美村路一段389號)。
(三)研習報名資格:未具藝術領域專長之教師,且於114學年度教授國民中學藝術領域課程,或對藝術領域課程教學有興趣者。依下列順序錄取:
1、未具備任一類藝術領域專長(視覺藝術、音樂或表演藝術)之教師,且於 114學年度教授國民中學藝術領域課程。
2、僅具有單一類藝術專長(視覺藝術、音樂或表演藝術)之教師,且於 114學年度教授國民中學藝術領域課程。
3、對國民中學藝術領域課程教學有興趣,且未具藝術領域專長之教師。
(四)報名方式:114年8月15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以電子郵件報名(郵件信箱:artsntua633@gmail.com,內文請註明姓名、服務縣市及任職單位、聯繫方式),依序錄取額滿為止。
三、其餘未盡事宜,請逕洽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藝術與人文教學研究所尹助理良豪(電話02-8275-1414分機282)。
公告單位:
美術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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