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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教育部114年度中小學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講師培訓課程

【發佈日期】 : 2025-03-31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教務處,教師研習
主旨:有關教育部委請臺北市立大學辦理「教育部114年度中小學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講師培訓課程」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3月21日臺教師(三)字第1140031009號函辦理。
二、為充足各校教師專業學習社群講師人才庫,並落實校本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之運作與成效,協助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課程與教學等,爰教育部委請北市大辦理旨揭培訓課程。
三、旨揭培訓課程計畫重點如下(詳如附件研習計畫):
(一)課程於114年6月至8月期間辦理,辦理場次分為線上課程及實體課程(北區、中區、南一區、南二區、南三區以及東區),兩種課程皆需參與。
(二)採分階課程授課,初階旨在培養社群召集人之領導力、對話模式及對話技巧,進階側重培養社群召集人帶領社群深化及轉型之素養與動能,高階則以培養社群召集人帶領社群永續發展之素養與動能為目的。課程建議參與對象:
1、初階:適合首次參加社群召集人講師培訓課程之學員。
2、進階:適合已參加過社群召集人講師初階培訓課程並完成認證之學員。
3、高階:適合已參加過社群召集人講師進階培訓課程並完成認證之學員。
(三)請優先薦派具備下列任一資格之教師參與培訓:
1、曾擔任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並具有初階以上專業回饋人才講師資格。
2、曾擔任國教輔導團員、地方輔導群教師或各縣(市)優秀教師(super教師、薪傳教師)。
3、曾獲師鐸獎、教學卓越獎、縣市政府或全國性教學獎項等之教師。
4、曾擔任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或曾參與社群,並獲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薦派之教師或校長。
(四)請12班以上(含分校)學校,如校內無初階以上教師,請依跨領域、主題及各領域薦派人選參與,已有初階以上之教師,請鼓勵參與後續研習。
(五)報名時間與方式:即日起至114年4月8日(星期二)前,填妥附件報名表單,並請回傳至本局承辦人信箱。
四、檢附本案研習計畫、報名表單及113年度中小學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講師培訓及增能培訓完訓名單各1份。
公告單位: 課程研發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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