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轉知:115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給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學業優秀及特殊才藝優秀)申請
轉知:115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給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學業優秀及特殊才藝優秀)申請
~~~~~符合資格欲提出申請者,請於115年9月16日前將申請表填妥後送至註冊組~~~~~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5年9月7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5702723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給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辦理。
二、請符合申請資格之學校依照本要點規定,填妥申請表件(請參閱實施計畫)依限向本局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
三、申請學業優秀獎學金學生應檢附以下資料(請依本文所附申請書填寫,勿自行變更格式):
(一)申請書及身份證明文件。 (二)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暨獎懲紀錄(或證明)。
四、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學生應檢附上開相關申請文件,向原就讀學校提出申請,由學校進行初審後併同申請表件(附件三)及申請合格名冊(附件四)彙整後,須依序裝訂,免備文,交由各主管機關(本局)複審,於115年10月2日(星期五)前逕寄(送)至本局提出申請 (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教育局學管科),信封上請註明(申請115-1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學業優秀】),以利辨識。
(二)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個人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及團體賽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請於115學年度第2學期再提出申請,屆時將另函知各校。
五、請學校確實審核申請學生應具有原住民身分,身份證明文件以能辨識原住民族身份即可,可提供戶口名簿影本或學籍系統查詢資料(截圖列印後蓋教務處之戳章),未具原住民身分者,則不符合申請資格。
六、相關訊息請逕至臺中市立長億高級中學網站,(https://cyhs.tc.edu.tw/index.php)首頁「校園重要公告」下載;如仍有疑問,學業獎學金相關問題,請洽長億高中: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問題:陳先生(04)2270-4022分機109。 (二)才藝優秀獎學金問題:林小姐(04)2270-4022分機107。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給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實施計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