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轉知~「115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
【發佈日期】 :
2026-09-01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學務處
「115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
旨揭作業受理申請期間自115年9月16日至10月15日止。依上開要點規定無補申請作業,書面資料上傳及網站登錄將於115年10月15日(星期四)晚上12時關閉,逾期不再受理,請貴校確實掌握申請時效,以維護學生權益。
四、為協助弱勢學子順利就學,學校應於助學金核撥後即時全額發放,不得以任何名義延壓苛扣。助學金印領清冊簽領方式採「書面簽領」或「電匯入帳」擇一辦理,正本由各申請學校依會計法及檔案法等相關規定妥為保管留存,為避免助學金重複溢領及維護學生權益,請學校就教育部與其他機關提供之助學金,參按比較利益原則,主動協助申請人尋求最適補助方案。
五、本助學金申請採書面及網路登錄併行作業,有關「115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相關申請表件、115學年度第1學期各縣市承辦中心學校聯絡表、學制名稱及學制代碼表等,均置於教育部學產基金網站(網址:https://moe.lths.tc.edu.tw/Default.aspx),請貴校逕至前揭網站下載相關文件,並協助學生填寫,於期限內將書面資料彙整掃描後上傳網站備審(正本存於各校),至學生申請資料並請依網站公告注意事項完成建檔。
六、為維護弱勢學生權益,避免影響其心理及不當標記,請於辦理符合資格學生申請及請款等相關作業時,務須確實落實學生身分保密。
七、本學期如學校有改制或新設,致學校代碼有更動者,亦請通知本縣大同國民小學(承辦中心學校),由該校聯絡本案委辦學校(臺中市私立嶺東高級中學)辦理更正。
八、為配合低收入戶證明免檢附政策,實施網路查調作業,國中小低收入戶證明,學校端可用各縣市公務系統證明取代,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校端請用申請教育部或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之低收入學雜費減免清冊影本取代,如影本清冊無該學生資料,再檢附低收入戶證明,本學期之低收入戶資格有效日期為115年8月、9月、10月之3個月份中取得者,皆可申請,但如於受理期間已向各區公所提出申請或申復者,亦可申請,本案委辦學校(臺中市私立嶺東高級中學)將與相關單位查調,經查調仍未具有低收入戶資格者,將不予受理。
九、另有關「114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尚未上網填報撥款進度,或各校基本資料有所變動、不齊全者,務請上網檢視、填報及修正相關資料。
十、倘有相關聯絡事項,請洽詢本縣承辦中心學校(大同國小)輔導室朱主任,電話:03-5961160轉分機2010或臺中市私立嶺東高級中學,聯絡電話:(04)2389-8940轉分機69、71。
旨揭作業受理申請期間自115年9月16日至10月15日止。依上開要點規定無補申請作業,書面資料上傳及網站登錄將於115年10月15日(星期四)晚上12時關閉,逾期不再受理,請貴校確實掌握申請時效,以維護學生權益。
四、為協助弱勢學子順利就學,學校應於助學金核撥後即時全額發放,不得以任何名義延壓苛扣。助學金印領清冊簽領方式採「書面簽領」或「電匯入帳」擇一辦理,正本由各申請學校依會計法及檔案法等相關規定妥為保管留存,為避免助學金重複溢領及維護學生權益,請學校就教育部與其他機關提供之助學金,參按比較利益原則,主動協助申請人尋求最適補助方案。
五、本助學金申請採書面及網路登錄併行作業,有關「115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相關申請表件、115學年度第1學期各縣市承辦中心學校聯絡表、學制名稱及學制代碼表等,均置於教育部學產基金網站(網址:https://moe.lths.tc.edu.tw/Default.aspx),請貴校逕至前揭網站下載相關文件,並協助學生填寫,於期限內將書面資料彙整掃描後上傳網站備審(正本存於各校),至學生申請資料並請依網站公告注意事項完成建檔。
六、為維護弱勢學生權益,避免影響其心理及不當標記,請於辦理符合資格學生申請及請款等相關作業時,務須確實落實學生身分保密。
七、本學期如學校有改制或新設,致學校代碼有更動者,亦請通知本縣大同國民小學(承辦中心學校),由該校聯絡本案委辦學校(臺中市私立嶺東高級中學)辦理更正。
八、為配合低收入戶證明免檢附政策,實施網路查調作業,國中小低收入戶證明,學校端可用各縣市公務系統證明取代,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校端請用申請教育部或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之低收入學雜費減免清冊影本取代,如影本清冊無該學生資料,再檢附低收入戶證明,本學期之低收入戶資格有效日期為115年8月、9月、10月之3個月份中取得者,皆可申請,但如於受理期間已向各區公所提出申請或申復者,亦可申請,本案委辦學校(臺中市私立嶺東高級中學)將與相關單位查調,經查調仍未具有低收入戶資格者,將不予受理。
九、另有關「114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尚未上網填報撥款進度,或各校基本資料有所變動、不齊全者,務請上網檢視、填報及修正相關資料。
十、倘有相關聯絡事項,請洽詢本縣承辦中心學校(大同國小)輔導室朱主任,電話:03-5961160轉分機2010或臺中市私立嶺東高級中學,聯絡電話:(04)2389-8940轉分機69、71。
公告單位:
訓育組
【瀏覽數】: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