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轉知:財團法人國泰世華銀行文教基金會115學年度第1學期「大樹計畫-奬助學金」申請
轉知:財團法人國泰世華銀行文教基金會115學年度第1學期「大樹計畫-奬助學金」申請
~~~~~~校內截止收件日 為 9月3日止 ~~~~~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國泰世華銀行文教基金會115年7月9日國世基金會字第1150000053號函辦理。
二、旨揭申請方式如下:
(一)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5年9月4日(星期五)止。
(二)補助對象:本縣國中及國小學生(不含入學新生),以家境清寒或家中突遭變故為主要對象。
三、補助金額及人數:
(一)國中生:每人2,000元,全縣預計補助125人。
(二)國小生:每人1,000元,全縣預計補助250人。
四、申請條件與項目:
(一)因名額有限,請學校以未申請過旨揭獎助學金者及最需要補助學生為優先,每校申請以不超過15位為原則;申請人數若超過核定數量時,以基金會審查小組所核定之結果為據。
(二)以戶為單位(1戶1位)。
(三)補助項目:學生之學費、雜費、代收代辦費及課業輔導費。
五、請貴校於115年9月11日(星期五)下班前,檢附以下表件,逕(寄)送至本局學務管理科承辦人:
(一)獎助學金申請表(須核章)並加蓋學校關防1份(如附表一)。
(二)補助資料暨印領清冊1份(附表二),請承辦人員逕至網址(https://reurl.cc/MWAXOn)登打學生資料,並依既有資料採接龍續編方式填報;學生簽章欄位俟本局審核通過後,將另函通知學校辦理後續事宜。
(三)114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證明書1份。
(四)低收、中低收、清寒證明或家遭變故證明文件影本1份;若無證明文件,請導師簽註意見於獎助學金申請表上(詳附表一)。
六、以上申請表件請依序裝訂,審核結果,將另函通知,所送申請書及證明文件,不論錄取與否,均不再發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