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5年度退休金重審結果送達作業,請本校退休教育人員查照配合。
【發佈日期】 :
2026-05-26
【公告分類】 :
人事室
一、 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5年5月20日教人字第1157720402號函辦理。
二、 個人重審結果送達:
(一) 作業時程:本府教育局自115年6月1日起至同年月8日前,將重審結果函送本校;由本校於同年月17日前,將個人重審通知書送達當事人。
(二) 作業方式: 考量本次重審處分對退休教職員權益影響重大,爰依行政程序法第68條及縣府教育局來函建議,採「雙掛號」方式將個人重審通知書寄送退休教職員;如有無法送達情形經退回者,則再次以雙掛號方式寄送,並製作送達證書隨案附上;送達完成之雙掛號回執聯或送達證書則由本校妥善保管。
三、 為利個人重審結果送達,本校自115年05月26日(星期二)起至115年05月29日(星期五)止,每日上午8點半至下午4點,開放退休教職人員以電話校正送達地址,連絡電話如下:(03)5552064轉分機27,如於前開時間無主動校正地址者,將逕行寄送至本(115)年度春節聯歡會邀請函住址,請務必注意。
四、 另支領一次退休金人員及前次退休重審後仍支領原退休金額者,依法均無須納入本次退休重審名單。
五、 本次退休重審結果通知書寄送日期將另行公告。
六、 檢附縣府來函及重審作業期程表各一份供參。
二、 個人重審結果送達:
(一) 作業時程:本府教育局自115年6月1日起至同年月8日前,將重審結果函送本校;由本校於同年月17日前,將個人重審通知書送達當事人。
(二) 作業方式: 考量本次重審處分對退休教職員權益影響重大,爰依行政程序法第68條及縣府教育局來函建議,採「雙掛號」方式將個人重審通知書寄送退休教職員;如有無法送達情形經退回者,則再次以雙掛號方式寄送,並製作送達證書隨案附上;送達完成之雙掛號回執聯或送達證書則由本校妥善保管。
三、 為利個人重審結果送達,本校自115年05月26日(星期二)起至115年05月29日(星期五)止,每日上午8點半至下午4點,開放退休教職人員以電話校正送達地址,連絡電話如下:(03)5552064轉分機27,如於前開時間無主動校正地址者,將逕行寄送至本(115)年度春節聯歡會邀請函住址,請務必注意。
四、 另支領一次退休金人員及前次退休重審後仍支領原退休金額者,依法均無須納入本次退休重審名單。
五、 本次退休重審結果通知書寄送日期將另行公告。
六、 檢附縣府來函及重審作業期程表各一份供參。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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