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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114年第2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開始,請同仁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6-03-01 【公告分類】 : 人事室
一、補助費申請表業由本室陸續轉發各申請人,請申請人核對無誤後於「具領人」及「立切結書人」欄簽章,並檢附收據(國中、小教育階段免附收據),影本請親筆簽名並加註「正本相符」字樣,於114年03月07日(星期五)前惠送至本室辦理。
二、如有於本學期新增申請者,請自行下載空白表,依前開說明辦理。
三、申請表與收據務必同時繳交,並以訂書針及迴紋針固定,避免遺失錯落。
四、因政府正自112學年度第2學期(113年2月)起,所有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的高級中等學校(所有公私立高中職)學生,均不必繳納學費,爰原則上本校教職員工子女有教讀高中職者,依規均無子女教育補助費可申請,如有特殊情況仍需繳交全額學費者,請下載附件空白表填寫後送本室辦理。
五、檢附子女教育補助表一份供參。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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