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總務處】115年員工薪資所得受領人免稅額申報表

【發佈日期】 : 2026-01-02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總務處
一、依「薪資所得扣繳辦法」
凡公教軍警人員及公私事業或團體按月給付職工之薪資,除依所得稅法准予免徵所得稅者外,所有薪資之受領人,均應向其服務機關、團體或事業之扣繳義務人填報免稅額申報表,載明其依所得稅法第十七條規定准予減除免稅額之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等事項。
二115年員工薪資所得受領人免稅額申報表請自行下載填寫(或至出納組領取紙本申報表),本表請於115年1月9日前交到總務處出納組。
公告單位: 出納組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