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轉知:財團法人國泰世華銀行文教基金會113學年度第2學期「大樹計畫-奬助學金」申請
財團法人國泰世華銀行文教基金會113學年度第2學期「大樹計畫-奬助學金」申請
~~~符合資格欲提出申請者,請填妥申請表及備妥相關資料,於114年3月31日前交至註冊組~~~~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國泰世華銀行文教基金會114年3月5日國世基金會字第1140000009號函辦理。
二、旨揭申請方式如下:
(一)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4月30日(星期三)止。
(二)補助對象:家境清寒、家中突遭變故及無力負擔學雜費之國中及國小學生(不含入學新生)。
三、補助金額及人數:
(一)國中生:每人2,000元,預計補助125人。
(二)國小生:每人1,000元,預計補助250人。
(三)申請人數若超過核定數量時,以基金會審查小組所核定之結果為據。
四、申請條件與項目:
(一)因名額有限,請學校以未申請過旨揭獎助學金者及最需要補助學生為優先。
(二)以戶為單位(1戶1位)。
(三)補助項目:學生之學費、雜費、代收代辦費及課業輔導費費。
五、為加速獎學金撥款,請貴校於114年4月11日(星期五)下班前,檢附以下表件,逕(寄)送至本局學務管理科承辦人:
(一)獎助學金申請表(須核章)並加蓋學校關防1份(附表一)。
(二)補助資料暨印領清冊1份,紙本須由學生親簽(附表二),另Excel電子檔(可編輯),請傳送至承辦人信箱(10015263@hchg.gov.tw)。
(三)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1份。
(四)113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證明書1份。
(五)低收、中低收或清寒證明文件影本1份;若無證明文件,請導師簽註意見於獎助學金申請表上(附表一)。
六、以上申請表件請依序裝訂,審核結果,將另函通知,所送申請書及證明文件,不論錄取與否,均不再發還。
申請表,請點以下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