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檢送本校教職員健康檢查實施計畫1份(含健康檢查申請書),本年度公費健康檢查申請截止日期為3月31日(星期一)前,歡迎同仁踴躍申請。
【發佈日期】 :
2025-02-13
【公告分類】 :
人事室
1. 凡本校編制內正式教職員、工友、約聘僱人員(不含約用人員)於113年12月31日年齡滿40足歲以上,且去年未申請者,均得依「本校教職員健康檢查實施計畫」提出申請。
2. 健康檢查機構限下列三類,始給予公費補助:(一)衛福部評鑑合格之醫院及教學醫院。(二)醫策會健康檢查品質認證之醫療機構。(三)勞動部認可辦理勞工一般體格與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可至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首頁>保障業務>辦理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醫療機構查詢符合補助醫療院所。
3. 本年度提出公費健康檢查申請截止日期為3月31日(星期一)前,歡迎符合申請資格之同仁,於期限內填具申請書,向人事室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請至次一年度再行申請。
2. 健康檢查機構限下列三類,始給予公費補助:(一)衛福部評鑑合格之醫院及教學醫院。(二)醫策會健康檢查品質認證之醫療機構。(三)勞動部認可辦理勞工一般體格與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可至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首頁>保障業務>辦理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醫療機構查詢符合補助醫療院所。
3. 本年度提出公費健康檢查申請截止日期為3月31日(星期一)前,歡迎符合申請資格之同仁,於期限內填具申請書,向人事室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請至次一年度再行申請。
公告單位:
人事助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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