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 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英語課以英語授課為主」暨公開授課獎勵實施計畫
【發佈日期】 :
2024-11-28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教務處
主旨:檢送本縣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英語課以英語授課為主」暨公開授課獎勵實施計畫,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立勝利國民中學113年11月22日勝中英資字第1133300125號函及本局113年11月25日教學字第1135051620號函113學年度「2030雙語政策-提升國中小師生口說英語展能樂學計畫」辦理。
二、參與對象及期程:
(一)本縣國民中小學在職英文教師(含代理、代課)及實習教師均可參加。
(二)辦理期程:113年09月01日起至114年06月30日止。
三、辦理方式:每學期英語文課程實施「英語課以英語授課為主」比例達70%以上(如:國中一節課45分鐘至少32分鐘使用全英語授課,國小一節課40分鐘至少28分鐘使用全英語授課),且至少辦理校內(外)公開授課1次以上者。
四、檢核機制:學校端本權責審核教師是否依據課程計畫內容 實施「英語課以英語授課為主」,符合者由學校於學期結 束後2週內,以學校為單位,上傳申請教師之英語課以英語授課為主暨公開授課紀錄表(附件一)及英語課以英語授課為主自我檢核表(附件二)至雲端儲存空間https://reurl.cc/aZv433,以供本局備查。
五、獎勵辦法:
(一)敘獎額度:依據「新竹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教職員獎懲標準表」,授課教師參與本計畫,達成計畫辦理並完成資料上傳,實施滿1學期,參與推動人員1人敘嘉獎1次,至多(包含校長)6人。
(二)學校端於活動結束後2個月內辦理敘獎事宜,教師部份由學校本權責辦理敘獎,敘獎人員如有校長,請學校於114年09月30日前逕送獎懲建議函至本局辦理敘獎事宜。
六、因本計畫所產出之教案、學習單、教材、教學錄影檔,應無償授權本局於符合教學目的之範圍內,重製、使用、上傳至教學平臺,以供本計畫推廣及分享。
七、旨揭活動相關資訊亦掛載於本縣英語教育資源中心(以下稱英資中心)網站最新消息;相關問題,請洽詢英資中心楊筱如教師(656-1113*576)。
八、檢附旨案實施計畫1份。
說明:
一、依據本縣立勝利國民中學113年11月22日勝中英資字第1133300125號函及本局113年11月25日教學字第1135051620號函113學年度「2030雙語政策-提升國中小師生口說英語展能樂學計畫」辦理。
二、參與對象及期程:
(一)本縣國民中小學在職英文教師(含代理、代課)及實習教師均可參加。
(二)辦理期程:113年09月01日起至114年06月30日止。
三、辦理方式:每學期英語文課程實施「英語課以英語授課為主」比例達70%以上(如:國中一節課45分鐘至少32分鐘使用全英語授課,國小一節課40分鐘至少28分鐘使用全英語授課),且至少辦理校內(外)公開授課1次以上者。
四、檢核機制:學校端本權責審核教師是否依據課程計畫內容 實施「英語課以英語授課為主」,符合者由學校於學期結 束後2週內,以學校為單位,上傳申請教師之英語課以英語授課為主暨公開授課紀錄表(附件一)及英語課以英語授課為主自我檢核表(附件二)至雲端儲存空間https://reurl.cc/aZv433,以供本局備查。
五、獎勵辦法:
(一)敘獎額度:依據「新竹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教職員獎懲標準表」,授課教師參與本計畫,達成計畫辦理並完成資料上傳,實施滿1學期,參與推動人員1人敘嘉獎1次,至多(包含校長)6人。
(二)學校端於活動結束後2個月內辦理敘獎事宜,教師部份由學校本權責辦理敘獎,敘獎人員如有校長,請學校於114年09月30日前逕送獎懲建議函至本局辦理敘獎事宜。
六、因本計畫所產出之教案、學習單、教材、教學錄影檔,應無償授權本局於符合教學目的之範圍內,重製、使用、上傳至教學平臺,以供本計畫推廣及分享。
七、旨揭活動相關資訊亦掛載於本縣英語教育資源中心(以下稱英資中心)網站最新消息;相關問題,請洽詢英資中心楊筱如教師(656-1113*576)。
八、檢附旨案實施計畫1份。
公告單位:
課程研發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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